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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兴则国家富,法治强则国家强。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方面工作,为全面推进民族复兴、强国建设、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立了“提高建设水平”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决策协议落到实处。系统回顾发展历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宣告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代的到来,制定了“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明确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日本第三次修改现行宪法,基本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地区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指出:“ 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策。中国共产党将坚定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把理论付诸实践,形成完整的法律规则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格的法治监督体系、坚强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整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联动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实行科学立法、法治执法、公正司法、普遍守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把“更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沿着法治方向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现代化”并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十五五”规划提出一系列重要协议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一重要指示中强调:“我们要以建设更加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心,以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中心,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尊重法律。”建设最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主张。关键之一就是“上台阶”,各方面都达到更高的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发展设计。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已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道路不断拓展。在此基础上,建设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在立法、执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和人才培养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开创我国法治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现在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发展,坚守诚信、开拓创新、稳中求进,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工作。全面依法治国。我们要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满足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使命要求,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一是保持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地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我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方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已基本形成,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在科学思想的指导下。我们要继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指导我们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要把党的领导纳入依法治国全面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强调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推进包容性法治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公民权益。从颁布实施起从民法典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从解决实施难点的不断推进到法律援助范围的不断扩大,法治建设的每一步都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要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公平和社会正义,全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尊重法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次审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完善维权机制、规范深化执法行动,通过提高司法透明度、发挥法治作用等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是强化法治建设实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这些特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出发点。在立法层面,要按照宪法精神,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人民生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法律法规反映人民意志。避免法律碎片化和滞后问题,强化法律规定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聚焦质量发展和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快补齐制度短板,提高法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以质量法律筑牢法治基础。在执法层面,转变更新执法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执行任务,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执法等问题。有选择地、任意地控制法律,确保权力按照法治轨道运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衡执法力度和力度。司法层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完善司法运行机制,加强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层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规范,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在国际环境下,要提高涉外执法效能,保障涉外法律有效实施,加强涉外法律体系和能力建设。第四,要形成法治建设强大合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努力。要抓好落实法治领域重要进展、重点任务、重点任务,形成合力。完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领导责任。有关部门要提高业务能力,严格履行职责。各行业各部门要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意识把法治理念融入工作全过程,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同时,加强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队伍,为法治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建设更加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也是人民的共同期盼。它必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持之以恒地实现。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下,坚持人民立场,完善法治体系,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本文来源文:经济日报作者:莫志宏(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员)
(编辑:王菊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