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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孙悟空争当“代言人”、林大羽“拔垂柳”……一段时间以来,网络平台上不断出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经典影视作品进行“魔改”的视频。荒诞离奇的内容迅速传播,引发热议。技术的进步降低了视频制作的门槛,但当创作自由与经典作品的完整性发生冲突时,或者当技术中立性与权利限制发生冲突时,我们必须面对随之而来的法律和伦理问题。不可否认,人工智能的“魔改”提供了新的创作渠道,并延续到了互联网文化“衍生创作”的传统。然而,经典电影电视剧不是随机创建的素材库。它们承载着几代人的文化记忆和精神财富,凝聚着原创者的心血。人工智能本身作为一种工具并不侵权,但将其用于恶作剧或盈利可能会构成侵权,未经许可对其进行改编可能会构成版权侵权。如果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内容违反了合理使用的限制,您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技术中立不能成为责任的真空,算法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盾牌。此外,绝不容忍以“娱乐”为名的任意违法行为。 2024年12月,国家广电总局亲管部在线视听克发布行政通知,要求各地相关台站对辖区内被任意“魔改”的短视频平台进行查处和清理在影视剧中运用人工智能,严格落实生成人工智能的内容审核责任。一些平台已经开始将相关视频标记为“AI生成”,或者公司明确不鼓励在低质量的工作中使用AI。但有些内容仍然是流量逻辑驱动的。避免“森林火灾”的关键是加快立法和制度建设。面对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的人工智能技术法律,进一步明确合理使用与侵权的界限,鼓励创作者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合法的“衍生创作”。同时,平台应承担主体责任,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利用技术手段打击侵权行为,提高识别和拦截的准确性。优化公众监督和报告机制,为共享治理创造条件和交换。科技企业、法律机构、文化产业应加强合作,探索合规的应用路径,推动形成跨行业的“科技共治联盟”,在保证创意活力的同时避免干扰。 AI“灵丹妙药”的风险还在于它对审美和价值观的冲击。经典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只是因为它们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经过历史沉淀的文化背景。如果年轻人长期依赖碎片化、荒诞的“魔改”视频,美与丑、真与假的界限可能会变得微妙,文化认同感也可能被淡化。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担负起教育和培养人民群众特别是年轻一代版权意识和审美素养的责任,使他们能够自觉保护版权。ct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展示民族文化知识。人工智能技术可以突破想象的界限,但也可能成为侵权和低俗的同谋。对经典的思考不应该进行创新,娱乐不应该成为玩弄文化的借口。人工智能只有在法律框架内运用,才能真正通过创新提升文化、复兴经典。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刘培凯)
(编辑:胡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