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快推进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进展情况。同日,国家医保局、民政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公布了《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包括融资、福利保障、运营服务等具体内容。明确,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与日本基本国情相适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保障基本长期护理需求的单一社会保险制度。 “创建保障体系”长期护理保险是解决群众燃眉之急、完善社会保障的重要制度突破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军表示,长期护理保险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险,向参保人员集合资金,为丧失正常行动能力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并报销由此产生的护理费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必须遵循五个原则。一是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民,所有职工和居民都覆盖。二是合作。城乡之间,同一调整范围内不存在城乡之分。无论是来自农村还是城市,同一基金报销的成本和收益都是公平、统一的,因此不同的调整区间在保障目标、考核标准、缴费标准、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一致。促进调整领域间支付责任和保障水平的相对平衡。四是安全法规。要注重系统运行管理,着力提高服务行为质量,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第五是可持续性。要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坚持制度执行可靠、资金可持续、民生收入有效保障。王文军表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对于残疾人来说是“痛苦的必需品”。熟练的护理可以通过在床边提供个性化护理,而不是洗澡、理发、喂食和穿衣等“医院病床的奢侈品”来显着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对于残疾人家庭来说,长期护理保险“减负”保障制度可以减轻财务和护理的双重负担。同时,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了“保障民生”和“发展产业”的双向赋能。王文军指出,对于产业来说,这一制度的建立将创造新的业态、新的模式,如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和租赁、伤残等级评估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管理等,可以构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初步统计,自2016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拉动相关行业股权资本投入超过600亿元“总体来看,长期护理保险‘保障’了残疾人尊严,‘解决’了家庭照护问题,‘增加’了社会发展动力。”王文军表示。投保人关心的问题,例如“谁可以领取福利?”以及“他们可以获得什么样的服务?”国家医保局福利保障司司长张锡范表示,按照现行评定标准,残疾分为轻度、中度、轻度、中度和中度。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制度初期的保护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残疾人,主要是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和需要他人照顾的重度残疾人。未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安全标准的提高,综合研究将扩大到全国范围,将中度残疾人纳入其中。一旦明确了“要保护谁”,下一步就是“要保护什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服务管理司司长 黄新宇国家医保局表示,为保证不同地区、不同机构提供的服务标准统一、质量可靠,国家医保局制定了全国长期护理服务目录。具体来说,涵盖了维持基本日常生活所需的20项生活护理服务,例如协助膳食、洗澡、口腔卫生等。提供吸痰、导尿等16项基本医疗服务,精准满足残疾人基本护理需求。 “提供服务的地点由被保险人自主选择。”张西凡指出,目前为残疾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场所主要有三类。选择家庭护理的人将获得指定机构的家访服务。如果您选择社区护理,例如指定日托,附近可能会提供兼职服务。托选择留在指定设施并接受机构护理的人可以全天使用该中心提供的服务。由于大多数老年人希望在家中得到照顾,该计划明确鼓励使用家庭和社区护理服务,并提供适当的负担水平。确保老年人在家中或家门口获得服务和保护。对于大家主要关心的缴费比例,张惠范表示,长期护理保险没有扣除。在报销标准方面,在居民和职工实际缴费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两类参保群体的报销标准会略有不同,以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根据《方案》,城乡登记失业保险人员,融资比例约为50%。对于那些加入统一雇员保险的人据统计,该基金的支付率约为70%。退休人员可享受单位职工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选择的保险种类享受福利待遇。
(编辑:蔡青)